聚焦|出租车故意绕道多收14元打车费,结果惨了……

人气:886时间:2021-02来源:东莞的士票

  巡游出租汽车(以下简称出租车)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和名片,然而,个别出租车司机却故意绕道增加行车费用,以致被行业执法部门依法处罚。

  

  【案例回顾】

  

  2020年8月16日,黄某驾驶出租车从南宁市朝阳西南商都搭载2名乘客到陈东村,车辆即将行驶到江北大道某一路口时,乘客提醒黄某右转再直行可以直达目的地,黄某却谎称进入该路口后需要90°转弯,自己技术不过关,也不熟悉道路。

  

  乘客当即表示自己可以带路,黄某以各种托词不按乘客指定的路线行驶,车辆最终从陈东村北门进入,进入北门后,由于乘客和黄某都不熟悉村中道路,车辆在村中又绕了几圈才将乘客送到目的地,收取费用40元。而这位乘客此前多次打车,按照自己指定路线行驶一般费用在26元左右,乘客认为黄某故意绕道,导致费用增加,事后对黄某的行为进行了投诉。

  

  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乘客投诉后,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就乘客投诉内容展开调查。经调查取证,乘客反映情况属实,依法对黄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。

  

  【法律分析】

  

  《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(三)项规定,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;确需绕道行驶的,应当向乘客说明,不得擅自绕道行驶。

  

  对出租车司机而言,此项规定包含了两层涵义:司机应选择合理路线,不得恶意绕道行使。此处的合理,实际操作中通常为出发地和目的地之间选择最近的线路。如果乘客提出特殊要求,指定了具体路线的,应按照乘客指定的路线行使。

  

  本案中,乘客已明确告知出租车司机黄某有一条近道直达目的地陈东村,而且提出可以为黄某指路,但黄某依然固执己见,缺乏出租车司机应有的服务意识。

  

  【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提醒】

  

  出租车企业应切实履行好对驾驶员开展教育培训的企业主体责任,深化出租车行业的改革,寻求新出路。传统出租车市场不会消失,出租车由国家统一监管,对乘客的安全保障最高,而且大部分出租车司机熟悉城市道路,随时见到随时上车,方便乘客及时送达。出租车从业人员要对这个行业抱有信心。

  

  出租车司机必须以此案为鉴,做到自我反省,自我规范,自我守法,以服务乘客为中心,以法规条例为准则,诚信经营。